广州市白云区自建房屋荷载安全检测鉴定单位
广州市白云区自建房屋荷载安全检测鉴定单位
房屋安全检测鉴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如下:
从近几年接触到的房屋质量安全鉴定中发现80年代末90年代初甚至较近几年建造的房屋出现的问题主要有基础下沉、墙身开裂、屋顶漏水、钢筋外露以及混凝土因振捣不实而造成蜂窝、麻面!严重的甚至断面偏小、配筋不足!造成主体结构安全度不够!房屋性没有保证!存在严重质量隐患" 究其原因!我认为主要是建筑市场中存在的以下一些问题造成的
1、业主的问题
建筑业的主体是投资方!业主是( 上帝) 由他说了算,有的业主并不懂得专业知识!但( 胆子大) ,瞎指挥!擅自修改设计!盲目追求降低成本!甚至不做地质勘察就要求设计,不通过招投标!自己找队伍就施工!造成大量的工程隐患!甚至出现重大质量事故
2、设计不规范
个别单位为了节省设计费!没有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设计!结果给建筑留下隐患!特别是对有抗震要求的工程!不进行抗震验算!不熟悉抗震构造设计!缺少抗震措施!造成未发生地震或有小震房屋就出现裂缝" 这种情况在村镇建筑中比较普遍
3、施工单位为了追求利润
不严格按工序操作!导致质量下降, 施工管理上的问题较多! 好多工程在施工现场有资质的施工企业仅有几个人!大部分干活和工地管理的人员都是没有经过培训的农民工"
4、理工作不到位造成没有合格证或质保书的建材或制品流入工地!留下工程隐患、以上涉及业主、设计、 施工和监理等几方面的问题是市场经济下建筑市场尚不规范的表现,希望通过修改建筑法来规范和约束建筑市场! 形成一个人人遵纪守法,个个**执法的良好社会风气
对于房屋安全检测鉴定不满足相关规范要求的,需要进行加固处理——既有建筑物的加固原则
既有建筑物在加固时宜尽可能考虑周详,根据结构特点、土质情况选择合理的加固方案,在确定是否加固及何种加固方案时应考虑下列原则:
1.1 挖掘地基潜力当现有建筑地基基础状态良好、地质条件较好时,应尽量发挥地基与基础的潜力。如考虑建筑物对地基的长期压密使原地基的承载力提高;考虑地基承载力的深宽修正。
1.2 确实计算地基荷载现有建筑在进行加固时,原设计资料、计算书等未必齐全、地基的承载力也不一定用足,上部结构的加固或改建与扩建均使地基上的荷载变更,通常均会增加。如果增加后**出地基容许承载力的5%~10%左右,则一般不考虑地基基础的加固,而考虑调整或加强上部结构的刚度来解决。
1.3 尽量采用改善结构整体刚度的措施如加强墙体刚度,加强纵横墙的连接等,可使结构的空间工作能力加强,从而有助于减轻不均匀沉降或减少**沉降,因在地基与基础的计算理论中未考虑上部结构空间工作的影响。
1.4 尽量采取简易的结构构造措施如在基础抗滑能力不足时增设基础下的防滑趾;在基础旁边设置坚固的刚性地坪;在与相邻基础间设置地基梁将水平剪力分担到相邻基础上等。
既有建筑物基础加固方法
目前对既有建筑物进行基础加固的方法很多,主要有:
1.1 注浆加固基础法先在基础裂缝处钻孔,对单独基础每边不少于2 孔,对条形基础可沿基础纵向每1.5~2.0m 布置钻孔,并不少于2 排。注浆管直径约25mm,与水平面的倾角不小于30 度,以利流动。钻孔直径约28mm 并较注浆管大2~3mm。孔距0.5~1.0m,注浆压力可取0.1~0.3MPa,影响半径约0.3~0.6m。一般压力越大,注浆的有效半径越大。
1.2 坑式托换法先在室外贴近基础处分批、分段间隔开挖长约1.2m,宽0.9m,深度比已有基础底面深1.5m 的施工竖坑,供工人及运土,竖坑壁必要时应加支护。在竖坑中间已有基础底面下横向开挖基坑,基坑深度达到设计深度,宽度一般与原基础相同。然后浇混凝土并在距原基底8cm 处停止浇注,养护一天,再用有速凝剂与膨胀剂的早强干水泥浆填入空隙并捣实。
常见的房屋安全检测鉴定有哪些内容:
1.1房屋安全性鉴定,主要是通过对房屋所在环境、对房屋作观察、查勘、检测、试验、复查原始资料和必要的验算,得出房屋在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查明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对照国家有关的技术规范、规程、标准,作出房屋安全度的结论,同时为了保证房屋的正常使用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提出相应的安全措施与建议。房屋定期或不定期的鉴定检测,也是房屋维修管理的一项相当重要的经常性的技术管理工作,房屋技术鉴定是一种特殊的具有技术鉴别判断性、评估性的检查鉴定。
1.2房屋的危险程度鉴定(即危房鉴定)。对那些**期服役、先天不足、管理不善、使用条件恶劣及人为因素等的影响,造成房屋使用过程中发生变异,局部或整体坍塌的,需要作进一步检查检测判断分析鉴定,以确定房屋的危险程度(一般是指单栋建筑物)。
1.3房屋的安全性评价。包括厂房、办公、住宅楼、烟囱、围墙等,其评价内容是以度、完损等级和危险程度进行技术性鉴定检测,从而给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对房屋的安全使用及维修提供可行的依据。
1.4需改变使用功能的结构安全度鉴定。凡需改变或已经改变旧房使用功能的必须作出鉴定论证,这主要应视旧房的结构牢固程度,鉴别其改变用途以后是否因增加负荷或拆改结构而影响安全,鉴别在改变用途前其结构能否满足新的使用功能要求。
1.5旧房加层改造前的可行性技术鉴定。
1.6相邻房屋间影响程度的技术鉴定。
新建房屋施工(如打桩、开挖、排水等)对相邻房屋的影响。相邻房因建房时间的先后不同,产生损坏的纠纷赔偿处理,都应对房屋自身的影响程度作出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