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房屋加建加层改造安全检测报告流程办理
房屋安全质量检测鉴定——结构动力测试:
对房屋开展动力测试,利用结构动力响应识别结构模态参数,由模态参数的性状判定结构质量,即为结构动力检测。结构动力检测的基本问题是依据结构的动力响应,测得结构模态参数,然后识别结构当前状态。
建筑物的动力特性是建筑物自身固有的特性,一般是指建筑物的固有频率(周期)、振型和阻尼比等。建筑物一旦出现损伤或其它质量问题,这些参数也随之发生改变。因此,结构动力参数的改变可以视为结构质量发生变化的标志。当前,结构动力检测被普遍认为是一种很前途的检测方法,它是结合系统识别、振动理论、振动测试、信号采集与分析等多学科的一门测试技术,它的出现能较好弥补传统的经验方法存在的诸多缺陷和不足。特别是近年来,随着能够满足结构检测要求的强大试验和分析处理工具的出现,高效模块化、数字化的结构动力响应量测技术已为结构动力检测的实现提供了强大的支持,使得结构动力检测技术已走向成熟,在土木工程领域的应用已日趋广泛,不但是大学、科研机构,而且许多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也已逐步开始使用。
结构动力检测方法优点很多,如该方法可以不受结构规模、复杂性及隐蔽性的限制,只要在可达到的结构位置安装动力响应传感器即可。另外,结构动力检测属于结构无损检测范畴,对一些已建成投入使用,而不便采取破损检测手段的工程结构特别适用,满足人们需求标准不断提高的需求。如果有问题咨询可以电:一三六八九五三三五七八 建筑物建成以后完好状态下量测得到的结构动力特性数据,可作为基本技术档案保存。
建筑物一旦遭受地震等自然灾害或使用了一定的年限以后,再进行测量,可以从中获得宝贵的对比资料。比如,房屋结构破坏开裂后或结构内部有质量问题时,结构的自振周期会加长,振型会改变等,从结构的自身固有特性的变化可以识别建筑物的损伤,为房屋安全鉴定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持。当然,动力特性实测作为安全鉴定的一个手段,还要与其他鉴定方法一起工作,全面分析,综合评定,才能得到满意的结果,增加判定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提高房屋安全鉴定技术水平。
房屋安全检测鉴定的详细内容:
1.1鉴定目的和依据
1.1.1鉴定报告应明确鉴定的目的,并根据鉴定目的选择相应的鉴定报告种类。鉴定目的需根据委托方的需求来确定,通常为完损性鉴定、危险性鉴定、性鉴定、建筑抗震鉴定、火灾后建筑结构鉴定、施工周边房屋安全鉴定等中的一种或几种的组合。
1.1.2鉴定依据主要为该次鉴定所需的国家(行业、地方)鉴定标准、检测标准(规程)、设计规范、行政规章,以及房屋原建筑、结构设计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如标准图集),经现场实地勘察和实物检测的有关数据等。
1.1.3鉴定依据的各类技术标准、规范或规章的名称应准确且为全称,且应使用现行版本,各项鉴定依据列序宜为:鉴定标准(规程)、检测标准(规程)、设计规范、**规章。
1.1.4特殊情况下(如需复核验算已有建筑物是否满足原设计要求),可在“结构承载力验算”部分注明是按房屋原设计规范进行复核。
1.1.5常用的鉴定检测技术标准、设计规范或**规章参见附录A。
1.2图纸资料调查
1.2.1需调查的图纸资料包括建筑物所在场地的程勘察报告、建筑物的建筑设计图、结构设计图或竣工图、竣工验收资料、加固改造资料等;鉴定报告应阐明建筑物的设计图纸资料是否正规、齐全,并注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信息。
1.2.2若建筑物曾作过加固改造,应对其主要施工项目作阐述。
1.3检查、检测情况
1.3.1结构检查情况
结构检查情况的表述应注意:
a) 结构检查情况主要阐述房屋的结构体系、结构平面布置、构件材料、构件尺寸以及房屋的损坏情况,损坏情况应按照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围护结构三部分依次阐述;
b) 对于未开挖检查地基基础的房屋,不应直接描述地基基础的损坏情况(如老化、潮湿、断裂等);对于地基基础存在不均匀沉降迹象的房屋,应准确描述房屋上部结构垂直度(倾斜度)的测量位置;
c) 上部承重结构的损坏描述应明确损坏的构件类型、损坏部位及具体损坏形态;
d) 裂缝描述宜用平面分布图、裂缝展开图等图示方法,若用文字表述应包括裂缝的形态(水平、竖直或斜向裂缝)、长度及宽度;长度单位应为m,宽度单位应为mm;
e) 典型的损坏现象宜用图示或附照;
f) 房屋各组成部分损坏情况的描述用词应规范、准确,避免使用地方俗语(如“批荡”、“煽灰”等,应使用“抹灰层”、“找平层”或“面层”)。
1.3.2结构检测情况
1.3.2.1建筑物垂直度(倾斜)
建筑物垂直度(倾斜)的表述应注意:
a) 根据建筑物整体倾斜和构件局部倾斜对鉴定结论分析的影响区别,宜**描述测量结果能反映建筑物整体倾斜情况的测点信息;
b) 对于建筑物整体倾斜,鉴定报告应在同一方向上描述2个以上测点信息;
c) 对于构件局部倾斜,上下测点高差的描述应取构件高度;对于墙体构件,鉴定报告应描述2个以上测点信息;
d) 测量结果宜用图示,应注明测量方法、测点位置、测量高差、倾斜值、倾斜方向及倾斜率。对测量结果应有分析结论;
e) 测量高度单位应为m,倾斜值单位应为mm。
1.3.2.2材料强度(混凝土抗压强度、砖强度、砌筑砂浆强度)
材料强度的表述应注意:
a) 检测结果宜列表,列表如**过一页宜作为附件,且列表中应注明检测方法、构件类型或代号、构件检测位置(楼层号、轴线号)、检测值。有设计文件资料的应同时列出设计值对比。常用的材料强度检测表格示例参见附录B;
b) 对检测结果宜进行批量推定和分析,以便确定计算时的强度取值,检测结果单位应为MPa;
c) 检测构件代号宜使用“楼层号+构件类型+编号”,如首层编号1的柱,用“1Z1”,二层编号2的梁,用“2L2”,三层编号3的板,用“3B3”,四层编号4的墙,用“4Q4”等。
1.3.2.3钢筋配置情况
钢筋配置情况的表述应注意:
a) 检测结果宜列表,且应注明检测方法、构件和钢筋类型、构件检测位置(楼层、轴线号)、检测值,有设计文件资料的应同时列出设计值对比;
b) 应区分光圆钢筋和带肋钢筋的符号如:A、B;
c) 柱纵向钢筋检测结果应区分柱截面的短边和长边方向,不应只列出全截面钢筋;
d) 对检测结果宜进行分析,有图纸资料的应说明与图纸是否相符;无图纸资料的若需与设计规范的较小配筋率等构造要求对比时,所选规范应为房屋建造时适用的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