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危房拆除改造安全检测服务中心
关于危房检测鉴定报告办理流程——主要包括传统经验方法、实用鉴定方 法和概率法。
1、传统经验方法。其原理是以原先的设计规范作为依据,根据 个人的经验观察和计算结果对房屋结构的性进行评估。 传统经验 法的特点是以实际调查作为荷载计算的根据, 依据经验评定来进行材 料取值,然后对原先设计中所采用的规范依据、理论计算、计算图形 加以分析,从而判定设计与实际结构二者是否相符合,房屋结构是否 具有性。此种方法,总的来说是以*的知识和实践经验对房屋 结构的性进行宏观的评价,它具有鉴定程序较少、花费较低、 操 作方法简单、鉴定速度快的优点,但是整体结构保守粗糙,而且与专 家自身的知识水平和实践经验紧密相关。
2、实用鉴定方法。其原理是以传统经验方法为基础,应用现代 **的检测、试测技术手段,对房屋结构的材料强度等实测值进行分 文献标识码: A 析和计算、按规范要求对房屋进行综合性鉴定的一种方法。实用鉴定 方法建立在对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上,对设计图进行深入调查,对材 料进行详细的试验,对房屋结构进行全面的检验,较后对各项指标进 行评价、评定,较终得出科学准确的数据,对房屋做出相对精准 的鉴定。
3、概率法。其基本原理是应用数理统计和概率学,通过采取非 定值的统计规律,对房屋结构进行安全鉴定。概率法是在结构抗力与 作用效应间建立相适应的数量关系,计算出其中的失效概率,然后得 出结论,确定建筑物所具有的性。但是,失效概率毕竟是以海量 的统计数据为基础的, 对建筑物事故做出的鉴定不可能预先得到这些 相关资料。所以,概率法需要进一步的科学完善。
危房检测鉴定的作用有哪些:
1、由于对房屋承载力计算、房屋传力体系的调查、房屋荷载调查、结构验算的成本太高,农村专业技术力量和技术装备有限,且绝大多数房屋都没有经过设计,难以有效实施。所以规范条文将承载力验算仅作为有条件的少数地区进行,大多数地区不考虑承载力验算,而通过房屋表象评估来实现对承载力的判断。这样提高本导则在农村地区的可操作性。
2、根据主要承重构件使用性能及承载力和稳定性等方面来定义了危险房屋的概念。
3、农村建筑系指农村与乡镇中层数为一、二层的一般民用房屋。相对于城市建筑,我国农村建筑具有单体规模矮小、造价低廉、安全度水平偏低等特点。由于农村建筑存在主体结构材料强度低(如土木、砖木、石木结构)、结构整体性差、房屋各构件之间连接薄弱等问题,多数房屋都在不同程度上存在安全隐患。
4、“既有”房屋应是指已投入使用的房屋。房屋概念可作如下表述:房屋是指固定在土地上,有屋面和围护结构,可供人们直接地在其内部进行生产、工作、生活、学习、储藏或其他活动的建筑物,房屋一般都以平方米面积计算。根据这一表述,《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鉴定的对象应该明确以下二条:
1)、不包括其它构筑物在内,如道路、桥梁、隧道、码头等,甚至排除与房屋较其近似或密切相关的构筑物,如宝塔、亭台、烟囱、碉堡、假山等。
2)、凡正在建造的工程,即使是房屋,由于它处于形成阶段,不属于完成了的房屋所以,所以理应排除在外。这就区别:“工程验收”和“房屋鉴定”两类标准的分界线。
危房评估等级划分检测鉴定的基本知识:
1.危房鉴定
房屋的安全鉴定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要求很强的工作,危房的鉴定较应慎之又慎。按《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危房的鉴定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负责。经鉴定属危险房屋的,鉴定机构必
须及时发出危险房屋通知书;属于非危险房屋的,应在鉴定文书上注明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有效时限,一般不**过1 年。
1.1 危房分类
危房分整幢危房和局部危房,整幢危房是指随时有整幢倒塌可能的房屋;局部危房是指随时有局部倒塌可能的房屋。
1.2 鉴定原则
1.2.1 危房鉴定应以地基基础、结构构件的危险鉴定为基础,结合历史状态和发展趋势全面分析,综合判断。
1.2.2 在地基基础或结构件发生危险的判断上,应考虑构件的危险是孤立的还是关联的。若构件是危险是孤立的,则不构成结构的危险;若构件的危险是相关的,则应联系结构判定危险范围。
1.2.3 在历史状态和发展趋势上,应考虑结构老化的程度、周围环境的影响、设计安全度的取值、有损结构的人为因素、危险的发展趋势等因素对地基基础、结构构件构成危险的影响。
1.3 危险范围的判定
1.3.1 整幢危房
因地基、基础产生的危险,可能危及主体结构, 导致整幢房屋倒塌的房屋;因墙、柱、梁、混凝土板或框架产生的危险,可能构成结构破坏,导致整幢房屋倒塌的房屋;因屋架、檩条产生的危险,可能导致整个屋盖倒塌并危及整幢房屋的房屋;因筒拱、扁壳、波形筒拱产生的危险,可能导致整个拱体倒塌并危及整幢房屋的房屋;这几种情况都是属于整幢危房的范围。
1.3.2 局部危房
局部危房是指因地基、基础产生的危险,要能危及部分房屋,导致局部倒塌的房屋; 因墙、柱、梁、混凝土板产生的危险,可能构成部分结构破坏,导致局部房屋倒塌的房屋;因屋架,檩条产生的危险,可能导致部分屋盖倒塌,或整个屋盖倒塌但不危及整幢房屋的房屋;因搁栅产生的危险,可能导致整间楼盖倒塌的房屋;因悬挑构件产生的危险,可能导致梁、板倒塌的房屋;因筒拱、扁壳、波形筒拱产生的危险,可能导致部分拱体倒塌但不危及整幢房屋的房屋。这些都是局部危房的一些典型特征。
1.3.3 危险点
危险点是指单个承重构件,或围护构件,或房屋设备, 处于危险状态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