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学校幼儿园抗震安全检测、房屋质量检测中心
幼儿园质量安全检测鉴定报告需要费用多少——结构和材料性能、几何尺寸和变形、缺陷和损伤等检测,可按下列原则进行:
1 结构材料性能的检测,当图纸资料有明确说明且无怀疑时,可进行现场抽检验证;当无图纸资料 或存在问题有怀疑时,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检测技术标准标准的规定,通过现场取样或现场测试进行检测。
2 结构或构件几何尺寸的检测,当图纸资料齐全完整时,可进行现场抽检复核;当图纸资料残缺不 全或无图纸资料时,应通过对结构布置和结构体系的分析,对重要的有代表性的结构或构件进行现场详细 测量。
3 结构**点和层间位移、柱倾斜、受弯构件的挠度和侧弯的观测,应在结构或构件变形状况普遍观 察的基础上,对其中有明显变形的结构或构件,可按国家现行有关检测标准的规定进行检测。
4 制作和安装偏差,材料和施工缺陷,应根据国家现行有关建筑材料、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有关规定进行检测。
构件及其节点的损伤,应在其外观全数检查的基础上,对其中损伤相对严重的构件和节点进行详细检 测。
5 当需要进行构件结构性能、结构动力特性和动力反应的测试时,可根据国家现行有关结构性能检 验或检测技术标准,通过现场试验进行检测。
构件的结构性能现场载荷试验,应根据同类构件的使用状况、荷载状况和检验目的选择有代表性的构件
幼儿园抗震安全检测鉴定报告——检测鉴定的详细内容:
一、各类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和上部结构综合安全性检测鉴定,应按房屋建筑初步检查划分的类别进行,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1 对于Ⅰ类房屋建筑,当检测结果符合原结构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 GB 50023规定时,可按原设计材料强度等级进行结构安全与抗震承载力验算。 房屋建筑的实际材料强度等级经检测符合原结构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 GB 50023规定,但发现存在结构体系或构造上的缺陷时,应按Ⅱ类房屋建筑进行补充抽样检测和鉴 定; 实际材料强度等级的检测结果不符合原结构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 GB 50023规定时,应按Ⅲ类房屋建筑进行补充抽样检测和鉴定。
2 对于Ⅱ类房屋建筑,当检测结果存在比较严重问题时,应按Ⅲ类房屋建筑要求进行补充抽样; Ⅱ类和Ⅲ类房屋建筑均应按检查和检测结果进行结构安全与抗震承载力验算。
3 应根据结构综合安全性鉴定的需要合理确定检测项目和检测方案,并能为结构综合安全性鉴 定提供真实、、有效的检测数据;抽样检测的对象和部位应具有代表性,应选取影响结构安全 与抗震性能的关键构件进行检测;当采用局部破损检测方法时,宜选择构件受力较小的部位取样, 且尽可能减小对结构构件安全的影响。
4 当发现检测数量不足或检测数据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补充抽样。
5 现场检测工作结束后,应及时修补取样造成的构件局部损伤。
二、结构构件内力分析,应分别进行不考虑地震作用内力组合和考虑地震作用内力组合两种情况的 计算;两种作用内力组合的设计值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 和《建筑 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 的规定。
三、房屋结构构件承载力验算可分为不考虑地震作用内力组合和考虑地震作用内力组合两种情况: 1 不考虑地震作用内力组合的构件承载力验算应按式(3.3.3-1)进行:
S1 £ R /g 0(3.3.3-1)
式中 S1—不考虑地震作用的内力组合设计值,应符合《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 的规定。 R—结构构件承载力设计值,其计算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木结 构设计规范》GB50005 的规定。g 0 —结构重要性系数,对于安全性等级为一级的结构构件不应小于 1.1,对于安全性等 级为二级的结构构件不应小于 1.0,对于安全性等级为三级的结构构件不应小于0.9。
2 考虑地震作用内力组合的构件承载力验算应按式(3.3.3-2)进行:
S 2 £ R '/g Ra(3.3.3-2)
式中 S2 —结构构件内力(轴向力、剪力、弯矩等)组合的设计值;计算时,有关的荷载、地震作 用分项系数、组合值系数和作用效应系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 和本标准的规定采用。R ' —考虑结构体系影响系数和局部影响系数的结构构件抗震承载力设计值。g Ra —抗震鉴定的承载力调整系数,除本标准各章节另有规定外,一般情况下,可按现行国家 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 的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值采用,A 类建筑抗震鉴定 时,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 承载力抗震 调整系数值的 0.85 倍采用。
学校幼儿园结构安全检测鉴定房屋质量检测的规定:
一、实施中小学校舍鉴定工作的机构应具有怎样的资质?鉴定工作有哪些要求?
答:根据《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技术指南》和《房屋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可以承担校舍抗震鉴定业务,房屋安全性鉴定单位和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可以承担校舍房屋安全鉴定业务。各地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办法,或者对可以承担校舍鉴定业务的单位予以公布,以便建设单位选择。
二、中小学校舍排查鉴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地震烈度7度及以上地区和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由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按照《建筑抗震鉴定标准》、《民用建筑性鉴定标准》和有关抗震设计规范对校舍进行抗震鉴定,出具抗震鉴定报告,确定校舍是否需要进行抗震加固。有条件时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原设计单位开展校舍的抗震鉴定工作。
(2)地震烈度6度及以下的非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由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或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按照《民用建筑性鉴定标准》等对校舍进行房屋安全鉴定,提出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根据房屋安全级别确定校舍是否需要加固。
地震烈度6度地区经房屋安全鉴定需进行加固的C级危房,还应进一步作抗震鉴定,提出抗震鉴定报告,加固时应满足抗震设防要求。
(3)位于洪泛区、蓄滞洪和易洪易涝区的校舍要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抗淹没、抗洪水冲击的鉴定,台风严重威胁区内的校舍要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抗风能力验算。
三、中小学校舍安全鉴定一般包括哪些内容和步骤?
答:中小学校舍安全鉴定一般包括下列内容和步骤:
(1)初步调查:对图纸资料、建筑物建设和使用历史、受灾历史、现场考察,制定详细调查计划及检测、试验工作大纲并提出需由委托方完成的准备工作。
(2)详细调查:结构基本情况勘查、结构使用条件调查核实、地基基础(包括桩基础)检查、材料性能检测分析、承重结构检查、水情资料分析调查等。
(3)安全性鉴定评级:按构件、子单元和鉴定单元分三个层次进行。每一层次分为A、B、C、D四个安全性等级。
(4)适修性评估:按每种构件、每一子单元和鉴定单元分别进行评估。
(5)鉴定报告:报告深度应满足相关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