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房屋安全性检测--房屋鉴定中心
房屋鉴定标准
1、为确保住用安全,对危险房屋的鉴定有所依据, 制定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于房地产管理部门经营管理的房屋。 对单位自有和私有房屋的鉴定,可参考本标准。 本标准不适用于工业建筑、公共建筑、高层建筑及文物保护建筑。
3、本标准提及的构件,是指承重构件;提及的结构, 是指由承重构件组成的体系。
4、对难以鉴定的重要房屋或复杂结构, 应进行必要的测试和验算。
5、构成危险房屋的因素各地有较大差异时, 各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在执行本标准时,可以制定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
房屋安全检测鉴定-房屋结构检测鉴定中心新闻
一、地基基础检查 检查、记录房屋室内外地台、各墙柱脚是否有开裂损坏现象,地基基础是否产生不均匀沉降而造成上部结构构件出现开裂及变形等异常现象。采用“DJD2-1GC”型电子经纬仪对该房屋转角部位竖向构件倾斜率或偏移比值进行测量,采用“DSZ2”水准仪对该房屋转角部位竖向构件进行沉降观测,以确定该房屋主体整体是否发生不均匀沉降现象及房屋沉降是否趋于稳定,并判定该损坏现象是否对房屋安全构成影响。
二、钢筋混凝土检查 检查、记录钢筋混凝土构件是否出现明显的受力变形及开裂损坏等异常现象,对损坏(包括:开裂、变形、保护层剥落、露筋、钢筋锈蚀程度等)构件外观状态进行拍照记录,并判定该损坏现象是否对房屋安全构成影响。
三、砖墙砌体检查 检查、记录砖墙砌体是否出现明显的受力变形及开裂损坏等异常现象,对损坏(包括:开裂、变形、风化、弓凸等)构件进行拍照记录并判定该损坏现象是否对房屋安全构成影响。
四、木结构检查 检查、记录木结构是否出现倾斜、下垂、侧向变形、腐朽、裂缝及节点是否出现松动、脱榫等损坏现象,并判定该损坏现象是否对房屋安全构成影响。
五、装修部分检查
(a)检查、记录内外墙及天花板的批荡层是否出现风化、空鼓、起拱、脱落及龟裂等损坏现象。
(b)检查、记录楼地面饰面是否出现空鼓、起拱、起砂和开裂等损坏现象。
(c)检查、记录门窗是否出现变形、开裂、木质腐朽、铁件锈蚀等损坏现象,使用是否灵活。
六、设备部分检查 检查、记录水电设施使用功能是否正常;卫生器具零件损坏、残缺;电照设备的新旧、完损、电线老化、绝缘等情况。
施工房屋的损伤现状应罗列被检测房屋目具有的所有损坏形式,并突出损坏较严重的部位或涉及结构性损坏的位置和现象,做到详略得当、重点突出。房屋倾斜变形现状应总结归纳外墙倾斜变形测量结果,房屋整体的倾斜方向、总体或个别测点的倾斜程度、是否超过标准的限值等,并与水平相对高差测量结果进行比照寻找是否有相关性。必要时,可对房屋进行完损等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