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幼儿园抗震安全检测鉴定报告
武汉市幼儿园抗震安全检测鉴定报告
1 多层建筑的高度和层数,应符合本标准各章规定的值。
2 当建筑的平、立面,质量、刚度分布和墙体等抗侧力构件的布置在平面内明显不对称时,应进行地震扭转效应不利影响的分析;当结构竖向构件上下不连续或刚度沿高度分布突变时,应找出薄弱部位并按相应的要求鉴定。
3 检查结构体系,应找出其破坏会导致整个体系丧失抗震能力或丧失对重力的承载能力的部件或构件;当房屋有错层或不同类型结构体系相连时,应提高其相应部位的抗震鉴定要求。
4 当结构构件的尺寸、截面形式等不利于抗震时,宜提高该构件的配筋等构造抗震鉴定要求。
5 结构构件的连接构造应满足结构整体性的要求;装配式厂房应有较完整的支撑系统。
6 非结构构件与主体结构的连接构造应满足不倒塌伤人的要求;位于出入口及临街等处,应有可靠的连接。
7 结构材料实际达到的强度等级,应符合本标准各章规定的要求。
8 当建筑场地位于不利地段时,尚应符合地基基础的有关鉴定要求。
某小学教学楼为砖混结构,楼板为预制板,原设计用途为小学,现用途为幼儿园。该工程建于1960年,地上四层,建筑面积为1700m2,采用毛石、条形基础。建成后投入使用至今,曾历经数次改造、粉饰、装修、变更用途,2009年曾进行抗震鉴定加固。
2、现场检测
2.1调查房屋使用功能情况
对该教学楼的使用功能情况进行调查,该建筑物使用功能良好,未发现渗漏、变形、裂缝或门窗损坏等情况。
2.2调查基础形式、构造措施等
利用现场询问、开挖、局部破坏、利用钢筋位置测定仪进行无损检测等方法对该工程的基础形式、构造措施等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如下:
(1)基础为毛石、条形基础;
(2)该工程原施工未设置圈梁、构造柱,2009年进行了抗震加固:在建筑物外侧增设构造柱和圈梁,内横墙楼、屋盖处增设箍筋拉杆;
(3)转角及纵横墙交接处无拉结钢筋;
(4)预制板与外墙交接处无浇筑板带。
2.3构件混凝土强度抽样检测
采用回弹法对该工程圈梁的混凝土抗压强度进行检测,根据《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367-2006)附录B的规定对测试龄期混凝土进行强度换算。
(1)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7.1.7条(2),平面轮廓凹凸尺寸,不应超过典型尺寸的50%,当超过典型尺寸的25%时,房屋转角处应采取加强措施;该工程平面凸出超过典型尺寸的25%,且转角处无加强措施;
(2)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7.1.7条(5),外纵墙开洞面积应小于55%,该工程超过55%;
(3)根据《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1999)5.4.4条,该工程砌筑砂浆(灰缝)凿开处均已粉化,墙构件使用性达到CS级;
(4)根据《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11)3.1.3条砂浆强度等级要求,该工程砌筑砂浆现龄期强度不符合要求;采用现龄期材料强度进行承载能力计算,根据《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1999)5.4.4条多个主要构件(墙)安全性评定为du级。
,该工程鉴定单元多处与现行规范条文不符,根据《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1999)3.3.1条,多个主要承重墙安全性评定为du级,墙构件评级为Du级。根据《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1999)3.3.2条,多个墙构件使用性鉴定为Cs级。根据《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1999)3.3.3条,墙构件可靠性评级为D级。
该工程的墙构件难加固、相应改造措施难以处理,适修性差,且修后对教室使用功能有一定影响,故根据《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1999)3.3.4条,该工程鉴定单元的墙构件适修性评定为Cr级。
4、鉴定结论
根据《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1999)3.3.3条,教学楼的可靠性极不符合《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对Ⅰ级的要求,已严重影响安全,故鉴定等级为Ⅳ级。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根据《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