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安全评估检测——那么当发现危险房屋却不了解其危险程度,是否可以进行危房改造呢?
1、当发现危险房屋时应及时的向村委或相关单位进行反馈,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都有权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对危险房屋进行房屋鉴定。
2、危房需要有相关房屋安全鉴定资质的单位或者机构提出全面分析、 综合判断的依据,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给房地产管理部门审定。
2、当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对危房和部分危险点,查清、确认后,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房屋的安全。
3、按照危险大小、影响程度,现场情况,分别以轻、重、缓、急等做相关安排和维护计划。
根据鉴定标准,房屋安全等级一般分为A、B、C、D四级。A指结构承载力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腐朽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B级,指结构承载力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C级,指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D级,指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危房安全评估检测——房屋结构构件受侵蚀性化学介质的侵害或高温高压作用下所产生结构损伤的检测。
检测内容
1、调查房屋使用和环境情况,确定受损构件的材料组成。
2、对受损构件的损坏部位进行取样,测试其化学成份,确定结构构件的受损范围和受损深度、截面削弱等。
3、确定结构力学模型,进行结构承载力验算,确定结构安全度,提出处理建议。
耐久性不良检测
因采用建筑材料耐久性不良,而引起房屋结构构件异常损坏的检测。
1、检查确定受损结构构件的材料组成。
2、对结构构件出现的变形或裂缝进行初步分析,必要时应对损坏部位取样,进行微观测试分析。
3、根据对结构构件组成材料的微观测试进行综合分析,确定损坏原因。
4、确定结构力学模型,进行结构承载力验算,确定结构安全度,提出处理建议。
房屋安全鉴定检测的必要性
全国各地房屋安全鉴定检测不断发展,但仍存在诸多问题。 房屋质量和安全检测鉴定、管理工作发展不平衡,我国许多城市尚未建立起相应的组织机构,有些地方虽然建立了房屋质量和安全检测鉴定、管理机构,但专职的技术、管理人员短缺,相关的配套设备落后,使检测鉴定中心形同虚设。
房屋质量和安全检测鉴定机构的人员有限且技术水平较低、检测仪器设备短缺或年久失修、检测鉴定手段单一,不能和飞速发展的建筑技术相匹配。而我国房屋质量和安全检测鉴定项目收费标准低,机构不能引进高素质技术人才和购进高精密度仪器,自我生存困难,没有引起地方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虽然我国在房屋质量与安全检测鉴定、管理方面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但实际可操作性不强,形同虚设,没有引起地方相关部门的重视。因此,加强对房屋质量和安全检测鉴定、管理已成为一个迫切且现实的问题。
据介绍,按照《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危险房屋是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倒塌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