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建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房屋安全检测鉴定 , 厂房安全检测 , 厂房承重检测 , 厂房验收检测
管城回族区广告牌质量安全评估鉴定单位(第三方)

广告牌结构安全检测鉴定内容如下:

本公司接受业主委托,对该广告牌进行结构检测,检测内容包括:构件尺寸、涂层厚度,焊缝质量,倾斜、结构体系检查。该检测为广告牌安全使用提供有关数据,并提出整改意.
   广告设置者对广告设施负有安全管理责任,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加强维护,保证其牢固安全;遇大风等恶劣天气,应当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设置期间设置人应当按照有关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每年定期进行安全检测,并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市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市容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安全检测报告;对安全检测不合格的 广告牌安全检测就要使用一定的仪器、设备、工具等技术手段,对广告牌结构已经原材料的外观或内部的物理性能、化学性能等进行测试,并对检测数据进行加工、处理、分析。
    既有对广告牌结构性能检测的目的,简而言之,就是为广告牌结构的性鉴定及建筑物的维修、加固、改造提供必要的技术参数。
    结构检测是既有建筑物鉴定与加固改造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该项工作的基础。没有检测的数据,则鉴定与加固改造工作也难以顺利实施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人应当立即整修或者拆除。

2、检测内容如下:
 1.  调查广告牌的结构特点、结构布置与构造情况等。
 2.   全面检测广告牌的结构、外观和设备的完损程度,分析损坏原因。 
 3.   检测广告牌的杆件与钢柱的变形情况。 
 4.   根据委托方提供的图纸对广告牌构件的截面尺寸进行复核。 
 5.    检测广告牌杆件连接节点焊缝和广告牌锚栓连接情况。
 6.   根据广告牌结构的材料力学性能,按现有荷载使用情况及结构体系,建立合理的计算模型,验算广告牌的承载力。  
 7.   根据相关规范标准结合现场的检测数据及计算分析结果,对广告牌进行安全性评估,并根据检测结果提出合理建议。
 出具*的安全性检测评估报告
 *的广告牌安全检测资质,多年广告牌检测经验的工程师检测,业内中较低的检测收费,**广告牌安全检测评估报告的*性和法律效力,同时也给广大客户打来了真正的方便、快捷、和实惠。

广告牌安全检测鉴定——结构复核验算、结论:
1.1 结构计算参数
本工程广告牌钢结构采用MIDAS Gen 进行验算,钢构件截面尺寸按实测结果取用,计算模型根据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和现场的检测结果建立,建筑物按6 度抗震设防。计算分析中的荷载根据GB 50009-2001《建筑结构荷载规范》确定,各荷载取值恒载为结构自重,基本风压取0.35kN m2。
1.2 部分典型广告牌验算结果
⑴ 2# 广告牌:计算模型如图3,分析结果表明,共有85 个构件的承载力不满足正常条件下的安全使用要求, 应力较大的为(-506~261)MPa, 均**出215.0MPa 的限值;节点位移较大的为33.4~35.5mm,小于115mm 的限值。
⑵ 4# 广告牌:计算模型如图4,分析结果表明,共有105 个构件的承载力不满足正常条件下的安全使用要求,应力较大的为(-420~459)MPa,均**出215.0MPa 的限值;节点位移较大的为39.5~40.9mm,小于115mm 的限值。
1.3 承载力验算结果
根据33 个广告牌的承载力验算结果,该城市抽检的屋顶广告牌*有24 个广告牌存在部分构件的承载力不满足正常条件下的安全使用要求。
2、结论
2.1 部分构件截面尺寸不满足设计要求;个别广告牌存在采用膨胀螺栓连接和将主体结构与螺母焊接的现象,不符合规范要求;构件表面涂层大面积剥落,构件锈蚀严重,焊缝普遍存在明显缺陷,部分构件出现明显弯曲变形。
2.2 所抽检钢材强度满足规范要求;对外观质量合格的焊缝进行磁粉探伤检测,未发现可记录缺陷。
2.3 部分广告牌中的部分构件承载力不满足正常条件下的安全使用要求。
2.4 根据鉴定结果, 应对于所处屋面出现明显裂缝的广告牌建议予以拆除; 对于支座混凝土出现破损的广告牌应重新选择位置进行连接; 对于采用膨胀螺栓连接的广告牌应按现行规范相关要求重新进行连接处理或予以拆除; 对于将主体结构与螺母焊接连接的广告牌应按现行规范相关要求重新进行连接处理;对于出现气孔和夹渣的焊缝应进行补焊处理,对于出现断裂的焊缝应重新补焊; 对于出现明显弯曲变形的构件应进行有效处理;对于锈蚀的构件应进行技术处理并按现行规范要求重新进行涂装;对于实测截面尺寸不满足现行规范要求的构件和经计算不满足正常条件下安全使用要求的构件进行更换或加固处理。

关于市户外广告标志设置张挂管理办法

**条  为加强城市市容管理,创造优美、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户外广告、标志的设置、张挂。
*三条  本办法所称户外广告、标志,是指设置、张挂在公共场地、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上的商业宣传和公益宣传标牌、招贴及其他媒介物等。
*四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户外广告、标志设置、张挂的管理工作,具体监督管理工作委托其所属的 **芗嗖旎垢涸稹
公安、工商、规划等部门,应当按各自职责,配合市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做好户外广告、标志设置、张挂的管理工作。
*五条  户外广告、标志的设置、张挂应当遵循整洁美观、牢固安全、设计规格、色彩造型及悬挂方式与周围环境和建(构)筑物外观造型相协调的原则,符合城市美化要求,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未经批准不得在人行道上设置户外广告、标志;经批准设置在人行道上的单立柱式广告牌高度不得**2.5米;
(二)设置、张挂在主要街道的户外广告、标志,应统一规划,严格标准,符合城市容貌要求;
(三)在主要街道两侧新建大型建筑物上设置大型户外广告、标志的,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四)设置在繁华地段及车站、广场等重要公共场所的广告、标志,必须以高质量的霓虹灯等为载体;
(五)商业橱窗广告设置应当与店面比例协调,制作规范,保持整洁美观;
(六)广告、标志的设置、张挂不得影响视线、阻碍交通;不得影响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不得破坏树木和园林绿地;不得影响市容观瞻;
(七)沿街门头招牌标志,提倡一店一匾,实行统一规格、统一标准,保证整体协调。一门多店的,应选用一块牌匾多个名称的门头招牌;
(八)不得在市区主要道路两侧的巷口设置、张挂招牌。
*六条  新建住宅小区及公共场所,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单位统一规划设置一定数量的公益性和经营性广告栏。
户外广告一律在统一设置的公益性和经营性广告栏内张贴。
*七条  户外广告、标志用字必须规范,禁止使用繁体字。旅游景区和涉外单位应当使用中外两种文字,中文在上(竖式灯箱牌匾在右),外文在下(竖式灯箱牌匾在左),中文字体大于外文字体。
*八条  设置、张挂户外广告、标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审批表、效果图及相关资料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设置楼(墙)体广告、楼顶广告的,还应当提交建筑设计部门出具的楼体承载设计可行性报告。
设置、张挂户外广告需占用场地的,设置、张挂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交纳有关费用。
*九条  户外广告牌设置完工后,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对广告牌进行安全性能检测,符合安全标准的方能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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