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厂房可靠性安全检测 可行性鉴定报告
扬州市厂房可靠性安全检测 可行性鉴定报告
对零星分布的厂房,实施拆除与修缮排危相结合。
1.按分工负责的原则,市负责对荔湾、越秀、东山、海珠区直管房、无主代管和部分私房抢修代管房的住户,利用目前市危改所、市土地开发中心提供的可使用的房源(8.4万平方米)进行安置;其他由各区提供安置房源进行安置。
2.对拆除的直管房、无主代管和部分私房抢修代管房,实行异地永迂产权补偿;属抢修代管、无主代管的危房,业主要求发还的,按拆除房屋时证据保全的评估价实行等价值异地安置房补偿或作价补偿,财政给予办理房屋核销或拨款。
3.危房住户购买直管公房和安置房的,按市场评估价购买,购房款纳入同级财政按原资金渠道管理。
改造安全检测鉴定项目实例分析:
1、结构验算
取楼面活荷载2.0KN/m2、屋面活荷载0.5KN/m2,按实际所检测砌筑砂浆等级M2.5、砖砌体抗压强度MU10,对该房屋⑧轴横墙进行承载力验算,结果表明该承重横墙的承载力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根据《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第6.3.2条,评定该房屋的主要承重构件的安全性为Bu级。
2、结构整体性
⑴ 结构布置
该房屋局部纵墙采用空斗墙砌筑,不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⑵ 构造柱、圈梁设置
经现场查勘,房屋四角及③、⑥、⑦轴纵横墙交接处设有构造柱,但楼梯间四角未设置构造柱。不符合《砌体结构计规范》10.2.4条要求。
房屋的一~五层楼面及屋盖所有纵、横墙均设混凝土圈梁。
圈梁截面尺寸基本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无裂缝或其他残损,基本能起封闭系统作用。
⑶ 结构间的联系
设计基本合理;锚固、连接方式基本正确,基本无松动变形。 根据《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第6.3.4条,评定该楼房的结构整体性等级为Bu级。
综上,根据《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第6.3.1条,评定该楼房的上部承重结构安全性等级为Bu级。
㈢ 围护结构系统
围护墙体局部粉层脱落,屋顶局部有渗漏现象,门窗框局部有破损现象、门窗玻璃破碎现象。
评定该房屋围护结构的安全性等级为Cu级。
三.鉴定结论:
综上分析,根据《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第8.1.2条规定,确定该房屋的安全性为Bsu级,即:安全性略低于本标准对Asu级的要求,尚不显着影响整体承载。
房屋是由许多结构构件组成的,不是某个构件出现了裂缝或倾斜出现了问题,就说该房屋是危房,这是不全面的。危房是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是承重构件已是危险构件,随时可能丧失稳定和承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房屋危险性鉴定应根据被鉴定房屋的构造特点和承重体系的种类,按其危险程度和影响范围,按房屋危险性鉴定标准进行。危房以栋为鉴定单位,按建筑面积进行计量。房屋是由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和围护结构三个组成部分。房屋各组成部分危险性鉴定应按下列等级划分;
A 级: 无危险点。结构承载力能满足正常使用,未发现危险点, 房屋结构安全。
B 级:有危险点。结构承载力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 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C级:局部危险。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发生险情,构成局部危房。
D级:整体危险。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1危险构件是指构件已经达到其承载能力的极限状态,并不适于继续承载的变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