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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镇户外大型广告牌安全检测鉴定单位

发布:2021-12-10 17:44,更新:2024-07-05 07:10

清镇户外大型广告牌安全检测鉴定单位

户外广告牌检测要求 1.广告牌外观检查 现场检查户外广告牌检测发现钢柱表面油漆脱落生锈,柱脚地脚螺栓部分缺少螺母,螺母和地脚螺栓未拧紧。户外广告牌检测到架杆上的油漆严重剥落和生锈。其余的成员保存完好,没有发现明显的损坏。 2.网格尺寸和组件几何尺寸的审核 用钢带和游标卡尺取样并复核广告牌网格尺寸和零件几何尺寸。测试结果表明,户外广告牌检测网格尺寸偏差在规范允许范围内,满足设计要求。

  3.户外广告牌检测倾斜检测 利用全站仪,根据浇筑点法变形测量的有关规定,测量广告牌钢柱顶部相对于底部的偏移值。测试结果表明,户外广告牌检测用钢柱向北18毫米,倾斜率为0.86%,向东26毫米,倾斜率为1.24%。户外广告牌检测虽然有一定的倾斜度,但不超过规范中4%的允许值,满足使用要求。 (一)对广告经营单位的检查。1.督促、检查广告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自检管理制度,建立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联系人。2.广告经营单位每半年(6月末和12月末)对所经营的广告牌细致地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将安全检查报告递交我公司。3.针对建设、使用5年以上的广告牌,广告经营单位每两年必须向本公司递交一份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安全鉴定报告。4.要求广告经营单位每两年对广告牌至少进行一次防腐处理(刷漆)。 (二)对广告牌的检查。 具体检查内容见六.安全检查分类及检查项目。

  户外广告检测报告 检查记录与告知 (一)认真填写《日常巡检记录表》或《项检查记录表》。 (二)对不符合日常巡检要求的广告牌,给予电话告知。 (三)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广告牌,或电话告知后未采取处理措施的广告经营单位,必须下达《高速公路路牌广告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广告牌安全检测鉴定验收报告证明--各类广告牌安全检测规定: (一)未经批准不得在人行道上设置户外广告、标志;经批准设置在人行道上的单立柱式广告牌高度不得低于2.5米; (二)设置、张挂在主要街道的户外广告、标志,应统一规划,严格标准,符合城市容貌要求; (三)在主要街道两侧新建大型建筑物上设置大型户外广告、标志的,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四)设置在繁华地段及车站、广场等重要公共场所的广告、标志,必须以高质量的霓虹灯等为载体; (五)商业橱窗广告设置应当与店面比例协调,制作规范,保持整洁美观; (六)广告、标志的设置、张挂不得影响视线、阻碍交通;不得影响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不得破坏树木和园林绿地;不得影响市容观瞻; (七)沿街门头招牌标志,提倡一店一匾,实行统一规格、统一标准,整体协调。一门多店的,应选用一块牌匾多个名称的门头招牌; (八)不得在市区主要道路两侧的巷口设置、张挂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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