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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危房安全排查隐患检测办理单位

发布:2021-01-08 15:25,更新:2024-05-16 07:10

台州市危房安全排查隐患检测办理单位

    已存建筑结构的检测、评价与加固已存建筑结构状况的检测与评价是对其结构及部件的材料质量和工作性能方面所存在的缺损状况进行详细检测、试验、判断和评价的过程其包含的项目内容大致上可分为如下两个方面:结构材料缺损状况诊断,包括材料损坏程度检测,材料物理、化学和力学性能测试及缺损原因的分析判断等;结构整体性能、功能状况鉴定,包括结构承载能力(强度、刚度和稳定性等)的鉴定等。

    结构材料状况检测与评价

    1.构件材料缺损的检验:混凝土构件中常见的缺损有裂缝、碎裂、剥落、层离、蜂窝、空洞、环境侵蚀和钢筋锈蚀等。钢构件的缺损主要是锈蚀、裂缝、机械损伤、局部变形、焊缝缺陷和防护层损坏等,其中包括由于应力集中和疲劳等引起的裂缝。

    2.混凝土强度测定:现场测定构件的混凝土强度是工程中经常要求测试的项目,目前测试方法主要有回弹法、超声波法、超声波一回弹综合法、贯入法、断裂法、拔拉法、拉脱法和取芯样试验法等。

    框架结构是*简单也是应用极为广泛的一种结构,通俗来讲就是指结构以梁和柱为主,结构连接主要依靠于刚性连接,也有部分铰接,从而实现整个框架对水平载荷和纵向载荷的抵抗。框架结构墙体的特点就是不承重,主要用于分隔空间的作用。因此,框架结构经常出现在商场、饭店等分隔空间较多的公共建筑中用以实现空间的利用。

    近年来,随着工程管理水平提高。建筑工程原材料质量管理、特别是商品砼推广应用以来,钢筋砼结构施工质量得到大大提高。但是,施工工艺过程控制数据采集还不完整,往往容易忽视楼面新浇砼早期模板变形量检测。钢筋砼楼面裂缝产生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种:(1)收缩及水化热增加;(2)混凝土强度等级日趋提高;(3)结构约束应力不断增大;(4)外加剂的负效应;(5)忽略结构约束;(6)养护方法不当;(7)混凝土抗拉性能不足。

    但是,除上述原因外,施工中*常见的钢筋砼楼面裂缝是砼结构形成强度的早期阶段受伤形成的裂缝。

    1.1现浇砼楼面模板支撑问题

    电力工程由于项目前期因素复杂,往往上层钢筋砼板面强度形成早期,板面不能承受该变形量时便产生了裂缝,该裂缝一般在梁内板面上环形范围内形成,阴角处较明显。

    对于建筑物室内回填土采用土方回填的工程,回填土施工中仍有存在着不按规范要求分层夯实施工的现象,这类工程往往待地坪施工时再进行土方夯实处理工作。而模板施工时由于回填土不实,支撑下沉传递到*上层,会使砼板(2~3天龄期内)造成了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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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组成部分(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鉴定评级 

    1、地基基础——根据现场检测结果,房屋整体无明显倾斜趋势,未发现建筑物存在明显基础不均匀沉降的迹象和变形,上部主体和围护结构无明显因基础不均匀沉降产生的变形和裂缝等;依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2004年版)第5.2.2条第1款,评定地基基础为a级(无危险点)结构。 

    2、上部承重结构构件——根据现场检测结果,木梁、木柱普遍有不同程度的腐朽,个别木质构件剔除外部木材后发现内部腐朽严重,颜色呈深褐色,木材易被捻成粉末,均为危险构件(Td)。依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2004年版)第5.2.2条第4款,评定上部承重结构为d级(整体危险)结构。 

    3、围护结构构件——墙体、门窗等外观现状基本完好,屋面防水层基本完好,依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2004年版)第5.2.2条第1款,评定围护结构为a级(无危险点)结构。 

    危房是因承重构件的危险导致结构的危险而产生的 ,鉴定房屋是否危险  ,其前提是鉴定房屋构件是否危险。 结构不同、构件的材质不同 , 其危险值亦不同。 构件的结构形式、受力条件、制作方法、制造技术、受力方式不同  ,其危险值也各不相同。《危险房屋鉴定标准》中所指的构件 ,是指房屋的承重构件; 所指的结构  ,系指由承重构件组成的受力体系。必须明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中构件的分项与《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的分项方法有所不同。前者是以承重构件为核心  ,并将与承重构件或房屋结构有联系的部分也纳入鉴定范围之内 ,主要考虑对承重构件或房屋结构的影响。 而后者则将房屋的相同部分进行分项  ,评定时主要以自身质量为依据 , 进行等级划分 ,不考虑其它部分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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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危险房屋(简称房屋)是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可能丧失稳定

    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为有效利用既有房屋,正确判断房屋结构的危险程序,及时治理危险房屋,需对房屋的危险性作出鉴定

    1.1鉴定前的准备与评定方法

    鉴定前应收集调查房屋原始资料,如房屋的建造时间、结构类型、层数、面积、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图纸和当时施工记录等资料。当上述内容无法证实时,则应详细询问当时施工负责人或建设单位的知情人员。系统地掌握该房屋的全面情况,为组织鉴定打基础。

    综合评定应按三个层次进行:

    层次为构件危险性鉴定,其等级评定分为危险构件和非危险性构件;第二层次为房

    屋组成部分(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围护结构)危险性鉴定,其等级评为a、b、c、d四个等级;第三层次为房屋危险性鉴定,其等级评定分为A、B、C、D四个等级。

    构件的危险性鉴定是建立在危险点的判别之上的,《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

    对各类构件分别列出了危险现象的标志,一旦构件出现其中的一种现象,便将该构件评为危险构件。

    单个构件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独立基础以一根柱的单个基础为一个构件;条形基础以一个自然间一轴线单面长

    度为一构件;板式基础以一个自然间的面积为一个构件。

    (2)墙体以一个计算高度、一个自然间的一面为一个构件

    (3)柱以一个计算高度、一根为一个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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