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房屋安全检测鉴定单位一站式服务(汕头市业务公司)提供产权证复印件;使用人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集体土地上的所有人提供土地使用证复印件;相关利害人如是个人提供申请人复印件;相关利害人如是单位在申请表上盖章。(以 上资料缺失,个人请提交厂房所在地居委会、村委会证明。单位请提交主管部门证明)。 机构要求提供的其它相关技术资料(如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原设计建筑施工图、原设计结构施工图、结构竣工验收图等)。 2、哪些厂房需作厂房安全- 答:厂房达到或超过设计使用年限,拟继续使用的厂房; 厂房主体结构出现明显开裂、下沉、倾斜等异常迹象,危及厂房安全; 改变使用功能、装修改造、明显增加负荷,有可能危及安全; 发生过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台风、地震),影响厂房正常使用; 周边环境进行地下管线、基础、地下室施工及爆破震动作用; 部门规定及其它危及厂房安全、正常使用的情形。
、厂房委托人须提供下列资料: (1) 厂房所有权证书或证明其厂房产权所属关系的有效证件、租赁合同或证明与厂房机关民事权利的有效证件副本; (2) 有关厂房技术、管理档案材料; (3) 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供的其它资料; (4) 填写委托书(即申请表)并交纳费用; 二、厂房程序: (1) 接受委托; (2) 开展调查,摸清厂房的历史和现状; (3) 现场查勘、测试、记录各种损坏数据和状况; (4) 复核验算,整理技术资料; (5) 全面分析,论证定性,作出综合判断,提出处理建议; (6) 签发文书;
汕头市房屋安全检测鉴定单位一站式服务(汕头市业务公司) 三、厂房技术依据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1) 《民用建筑可靠性标准》(GB (2) 《工业建筑可靠性标准》(GBJ (3) 《建筑抗震标准》(GB (4) 《房屋完损等评定标准》(城住字[84]第678号) (5) 《危险房屋标准》(JGJ年版) (6)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4]第129号) (7) 《广州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广州市人民令第30号) (8) 《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标准》(GB (9)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10)《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1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12)《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13)《建筑地震破坏等划分标准》(1990)建抗字第377号 (14)《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15)《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06年版) (16)《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8-2007) (17)《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 (18)《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 (19)《回弹仪评定烧结普通砖强度等的方法》(JC/T 如果觉得以上资料太过于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