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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安全检测鉴定 , 厂房安全检测 , 厂房承重检测 , 厂房验收检测
洛阳市钢结构厂房承重安全性检测鉴定机构

洛阳市钢结构厂房承重安全性检测鉴定机构

当房屋存在以下情况是,需要进行房屋安全鉴定

(1)在房屋增加楼面荷载、进行加层扩建或进行改造装修前,对结构进行必要的抽样检测、对结构的承载力进行核算、对建筑物的安全性进行鉴定,为进一步的决策或加固设计提供建议。 

(2)受火灾、台风、地震、白蚁侵蚀、化学腐蚀、意外撞击、地基变形等原因导致房屋结构损伤后,对结构受损范围和受损程度进行检测评估、对结构的承载力进行核算、对建筑物的安全性进行鉴定,为进一步的决策或加固设计提供建议。 

(3)在施工场地周边的建筑物,为了判别其在施工前后的安全性、判断受损程度、分析受损原因,在施工前后需要对建筑物进行安全性鉴定。 

(4)临时性房屋需要延长使用期的时候,对建筑物的安全性进行鉴定,为后续使用年限提供建议。 

(5)作为营业性娱乐场所、旅馆业等公共场所的建筑,需要在许可审批前进行房屋的安全性鉴定 

(6)对其它怀疑其工程质量、结构安全性的各类建筑,对建筑物进行检测、对结构的承载力进行核算、对建筑物的安全性进行鉴定。

(7)建筑物大修前的全面检查。 

(8)对重要建筑物需要进行定期检查时,对建筑物的安全性和使用性进行鉴定。 

(9)建筑物改变用途或使用条件前,对建筑物的安全性和使用性进行鉴定。 

(10)建筑物达到设计使用年限需继续使用时,对建筑物的安全性和使用性进行鉴定。 

(11)建筑抗震鉴定 :  对于原设计未考虑抗震设防要求或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已经提高的建筑,特别是提高了抗震设防类别的中小学校舍和医院建筑,需重新核查抗震措施、验算抗震能力,对建筑的整体抗震性能进行鉴定,并提出处理意见。

房屋安全检测鉴定依据检测目的不同,侧重点不同:

房屋安全检测鉴定,一般需要通过现场复核结构布置和荷载情况,材料性能检测,裂缝损伤检测,沉降变形测量,经结构验算和分析,对结构的安全性进行评估,并提出必要的加固处理建议。当出现下列情况时,需要对房屋的安全性进行检测与评估,且各种情况下的结构安全性检测评估有所侧重:
    1)房屋因勘察、设计、施工、使用等原因,出现裂缝损伤或倾斜变形时。这类项目除评估结构安全性、提出处理建议外,一般需要进行损伤原因分析,分析勘察、设计、施工、使用等哪个环节造成现有损伤,为责任认定提供依据。住宅质量整治及仲裁鉴定多属该类项目。
    2)房屋因相邻工程影响,出现裂缝损伤或倾斜变形时。这类结构安全性检测评估,重点是区分受检房屋的裂缝损伤或倾斜变形系房屋本身原因引起还是邻近基坑工程施工影响引起,评估结构安全性并提出合理的处理措施建议。由于该类项目多在损伤或变形发生后委托进行,当事双方可能已经发生矛盾,故也有较多的法院委托仲裁鉴定项目。
    3)由于各种原因,设计、施工等资料不全,建成的房屋无法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或工商注册手续,有些虽然资料齐全,但未经竣工验收手续即交付使用。这类房屋的检测评估一般是出于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或房屋产权证的目的。除常规的安全性检测评估内容外,重点是检测房屋工程的施工质量,包括构件截面偏差、垂直度、平整度、表面缺陷、钢筋等隐蔽工程、材料强度等;图纸不全时尚需测绘必要的建筑、结构图纸。
    4)房屋**过设计使用年限继续服役时。一般地将,当房屋**过设计使用年限继续服役时,房屋将出现不同程度的耐久性老化迹象,其结构功能出现不同程度的退化,需要进行全面的检测评估,除常规检测评估内容外,重点在于预测结构使用寿命、设定下一目标使用期并提出耐久性处理建议。

房屋安全检测鉴定的一般性流程如下:

(一)受理委托 

1、受理房屋安全鉴定的范围:已建成验收并正式交付使用的房屋。 

(1)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的房屋; 

(2)公共场所5年未作安全鉴定的; 

(3)由于行为人(含单位)任意拆改房屋主体结构,或明显加大房屋荷载,或附加建(构)筑物而影响结构构件、设备损坏的房屋; 

(4)因毗邻建筑深基坑施工、兴建、扩建、加层而损坏的房屋; 

(5)改变房屋用途,危及房屋安全的; 

(6)发生自然灾害、火灾事故和出现其他不安全因素,危及房屋安全的。 各鉴定单位应按所**zizhi等级规定的受理范围进行受理。 

2、查验委托人下列合法证件之一并复印归档: 

(1)房屋所有权证; 

(2)住房租约或凭证; 

(3)买卖、交换、zhuanrang、赠与、分割的契证或公证书; 

(4)仲裁或审判机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或判决文书。

 3、指导委托人填写《房屋安全鉴定委托书》,与委托人约定现场查勘日期,并交待准备事项。

 4、鉴定收费: 

(1)凡委托鉴定的房屋均按收费标准预收房屋安全鉴定费,由委托人缴纳。鉴定为危房的,该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2)鉴定费由市、区房屋安全鉴定站收取。 

(3)鉴定费一般按栋和建筑面积计收,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二)初始调查 

1、按房屋规模大小、结构复杂程度选派相应数量持有《武汉市房屋安全鉴定作业证》的鉴定人员(不少于两名,其中应有结构工程师一名)承担鉴定工作。 

2、向委托人调查被鉴定房屋的历史和现状,使用、维修、改建及其他有关情况,收集和查阅房屋设计、施工、改建、加固的图纸、说明、照片及其他有关技术档案资料。 

3、制定现场查勘方案(包括重点检查项目),准备必要的检测工具,仪器等。 

(三)现场查勘 

1、查勘工作应本着先室外(包括地下设施,相邻建筑的相互关系)后室内,先下层后上层,按地基基础、墙、柱、梁、板、屋架、屋面逐层、逐间、逐项检查。

 2、对鉴定委托中提出和初始调查中确定的重点检查项目,应仔细查勘。

 3、绘制房屋平面图,并在平面图上标明各种损坏构件的部位、损坏程度及数量。 

(四)检测验算

 1、在现场时,要有目的地对损坏构件进行检测。主要检测项目有:沉降量、位移量、倾斜率、挠度、裂缝(宽、长、深),砌体、钢筋混凝土、砂浆强度等。对于需具备检测zizhi的检测项目(如混凝土强度的超声回弹检测或取芯采样检测),应另委托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2、必要时应有选择地对损坏构件的强度、刚度、稳定性等进行结构复核验算。

 3、将检测和复算的数据资料分析整理汇列成文字图表,对检测结果的描述要准确具体。 

(五)鉴定评级 

1、对初始调查、现场查勘、检测、验算获得的数据资料进行全面分析,综合评定,对照部颁《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或《房屋完损等级标准(试行本)》及有关规范、标准,确定房屋的危险程度或损坏等级。 2、危险房屋的鉴定结论,要抓住地基基础及结构构件两方面并结合房屋的历史状态、环境影响以及发展趋势,全面分析、综合判断。 

3、按判定的鉴定结论,提出原则性的处理建议。 

(六)出具报告

 1、《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由鉴定人员编写并签字,审核人审签,并经主管部门负责人审签同意后,加盖“房屋安全鉴定**章”方可生效。

 2、鉴定报告按市房产局统一的撰写要求,采用A4幅面,微机制作。 

3、鉴定报告以栋为单位编写(即每一栋就应写一份鉴定报告),一式四份(鉴定单位及主管机关各一份,委托人或委托单位两份),涉及房屋损坏纠纷的鉴定报告应报市房产局备案。

 4、从委托鉴定之日到鉴定报告送达委托人,一般不**过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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