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危房拆除及农村老旧房屋改造安全检测鉴定中心
危房检测鉴定报告找什么单位——结构安全性鉴定
根据检测结果,对该建筑各子项进行评定,并以性评级原则进行综合评定。
1. 1 上部结构的安全性评定
(1)承载能力:墙体受压承载力不满足规范要求,抗震承载力不满足规范要求,受压承载力及抗震承载力均不足,故该建筑物承载力评定为cu 级。
(2)裂缝:砌体结构外墙出现明显裂缝,墙体非受力裂缝宽度大3. 2mm小于5. 0mm,但长度较长, 3~4m,对结构整体性有影响,故评定为cu 级。
(3)构造与连接:该砌体结构连接及砌筑方式正确,但构造柱及圈梁布置不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的要求,故评定为cu 级。
(4) 位移: 砌体结构墙体大倾斜变形为36mm, 36mm >H /250,故评定为cu 级。综合上述安全性评定结果,上部结构子项安全性评为cu级。
2. 2 地基基础安全性评定
根据沉降变形测量、墙体裂缝分布性质分析,综合评定地基基础安全性评定为cu 级。根据以上子项评定结论,并根据《民用建筑性鉴定标准》( GB 50292 - 1999)的有关规定,该建筑的结构安全性不符合鉴定标准要求,显着影响整体承载。主体结构安全性评定为C su级。
3 正常使用性鉴定
3. 1 上部结构的正常使用性评定
(1)非受力裂缝:墙体出现了不同程度的非受力裂缝,墙体大裂缝宽度大于1. 5mm,已影响结构的正常使用,故评定为Cs级。
(2)风化:卫生间、盥洗室部分墙体受潮严重,墙体返碱,墙体抹灰层局部脱开,地面龟裂普遍存在风化现象,故可评定为Cs级。
(3) 位移: 砌体结构墙体大倾斜变形为36mm, 36mm >H /550,故可评定为Cs级。综合上述正常使用性评定结果,上部结构子项正常使用性评为Cs级。
3. 2 地基基础正常使用性鉴定
根据沉降变形测量,综合评定地基基础正常使用性为Cs级。
3. 3 正常使用性综合评定
根据以上子项评定结论,并根据《民用建筑性鉴定标准》( GB 50292 - 1999)的有关规定,西北民族大学办公楼的结构正常使用性不符合鉴定标准的要求,显着影响建筑使用功能。主体结构正常使用性评定为C ss级。
4 结构抗震性能鉴定
该结构未设置构造柱、圈梁,抗震构造不满足(GB50011 - 2001)及(GB50023 - 95)的要求。抗震验算时,按7度0. 15g验算仍不满足抗震规范要求。因此,该结构抗震性能不满足国家现行规范标准的要求。
5 结构适修性鉴定
该上部结构砌筑用砖及砂浆强度较低,部分墙体受潮、返碱,地面龟裂,墙体受压承载力及抗震承载力不满足规范要求。应对该结构墙体进行加固处理,增强墙体受压及抗震承载力。墙体加固方法多,易于实施,加固后尚能恢复或接近恢复原功能,适修性尚好,上部结构适修性评定为B′r 级;该建筑地基基础虽然稍难加固,但经过有效加固后,尚能恢复或接近恢复原功能,适修性尚好,故地基基础适修性评定为B′r 级。因此,该建筑结构适修性评定为B′r /B r 级。
加强危房改造管理
1.严格把握改造对象。各地要按照**帮助住房危险、经济贫困农户解决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等补助对象认定程序,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同时,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审查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县级**要组织做好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并征得农户同意公开其有关信息。
2.严格执行建设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要执行低建设要求,改造后住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原则上,改造后住房建筑面积要达到人均不**13平方米;户均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可根据家庭人数适当调整,但3人以上农户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过18平方米。
各地要按照基本要求加强引导和规范,积极组织制定农房设计方案,防止群众盲目攀比、**标准建房。农房设计要符合抗震要求,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体现地方建筑风格,注重保持田园风光和传统风貌。
3.强化农房建设监管。各地要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建村〔2011〕 115号)。市县级住房城乡门要组织技术力量,编印和发放农房抗震设防手册或挂图,向广大农民宣传和普及抗震设计常识。县级住房城乡门要组织技术力量,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要健全和加强乡镇建设管理机构,加强乡镇建设管理员和农村匠培训与管理,提高服务和管理农村危房改造的能力。
承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农村匠或单位要对质量安全负责,并按合同约定对所改造房屋承担保修和返修责任。乡镇建设管理员要在农村危房改造的地基基础、抗震措施和关键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及时到现场逐户进行技术指导和检查,发现不符合基本建设要求的当即告知建房户,并提出处理建议和做好记录。
4.加强传统民居保护和农房风貌建设。农村危房改造要注重对传统民居的保护。对于【危房鉴定,标准2016】
危房评估等级划分检测鉴定的基本知识:
1.危房鉴定
房屋的安全鉴定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要求很强的工作,危房的鉴定较应慎之又慎。按《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危房的鉴定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负责。经鉴定属危险房屋的,鉴定机构必
须及时发出危险房屋通知书;属于非危险房屋的,应在鉴定文书上注明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有效时限,一般不**过1 年。
1.1 危房分类
危房分整幢危房和局部危房,整幢危房是指随时有整幢倒塌可能的房屋;局部危房是指随时有局部倒塌可能的房屋。
1.2 鉴定原则
1.2.1 危房鉴定应以地基基础、结构构件的危险鉴定为基础,结合历史状态和发展趋势全面分析,综合判断。
1.2.2 在地基基础或结构件发生危险的判断上,应考虑构件的危险是孤立的还是关联的。若构件是危险是孤立的,则不构成结构的危险;若构件的危险是相关的,则应联系结构判定危险范围。
1.2.3 在历史状态和发展趋势上,应考虑结构老化的程度、周围环境的影响、设计安全度的取值、有损结构的人为因素、危险的发展趋势等因素对地基基础、结构构件构成危险的影响。
1.3 危险范围的判定
1.3.1 整幢危房
因地基、基础产生的危险,可能危及主体结构, 导致整幢房屋倒塌的房屋;因墙、柱、梁、混凝土板或框架产生的危险,可能构成结构破坏,导致整幢房屋倒塌的房屋;因屋架、檩条产生的危险,可能导致整个屋盖倒塌并危及整幢房屋的房屋;因筒拱、扁壳、波形筒拱产生的危险,可能导致整个拱体倒塌并危及整幢房屋的房屋;这几种情况都是属于整幢危房的范围。
1.3.2 局部危房
局部危房是指因地基、基础产生的危险,要能危及部分房屋,导致局部倒塌的房屋; 因墙、柱、梁、混凝土板产生的危险,可能构成部分结构破坏,导致局部房屋倒塌的房屋;因屋架,檩条产生的危险,可能导致部分屋盖倒塌,或整个屋盖倒塌但不危及整幢房屋的房屋;因搁栅产生的危险,可能导致整间楼盖倒塌的房屋;因悬挑构件产生的危险,可能导致梁、板倒塌的房屋;因筒拱、扁壳、波形筒拱产生的危险,可能导致部分拱体倒塌但不危及整幢房屋的房屋。这些都是局部危房的一些典型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