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厂房楼板-楼面承重承载力检测鉴定单位
钢结构承重安全检测一级焊缝为探伤,即无论工厂制作焊缝还是现场安装焊缝,包含所有焊缝数量,每一条焊缝整条长度全部检测。
二级焊缝的为20%探伤,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20%对应工厂制作焊缝和现场安装焊缝计数方法不一样。
对于工厂制作焊缝,应按每条焊缝计算百分比,且探伤长度应不小于200mm,当焊缝长度不足200mm时,应对整条焊缝进行探伤。可以理解为,工厂制作的二级焊缝每一条都需要进行超声波探伤检测,当焊缝长度大于1000mm,小检测长度为整条焊缝长度的20%;当焊缝长度在200mm~1000mm之间,小检测长度为200mm;当焊缝长度小于200mm,按整条焊缝长度来检测。在实际探伤工作中有时候误认为工厂制作焊缝也按数量的20%抽检,这样理解是错误的。
钢结构夹层安全检测 对于现场安装焊缝,应按同一类型、同一施焊条件的焊缝条数计算百分比,探伤长度应不小于200mm,并应不少于1条焊缝。应理解为,按照焊缝的条数的20%数量进行抽检,但每条抽检的焊缝的检测长度可以参照工厂二级焊缝长度来进行。
二、柳州市厂房楼板-楼面承重承载力检测鉴定单位
钢结构夹层安全检测 探头的选择也对探伤检测的准确性有很大的影响。探伤检测应根据母材厚度、焊缝坡口形式等因素选择不同K值的探头。常用的探头K值有1.0、2.0、2.5,频率在2.5MHz~5.0MHz。当母材厚度在8~25mm之间,宜选用K2.5的探头;当母材厚度在25~50mm之间,宜选用K2.0的探头;当母材厚度大于50mm时,宜选用K1.0的探头。
1、检测项目
通过检测房屋的质量现状,按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对房屋在规定烈度的地震作用下的安全性进行评估的过程。
2、适用范围
未抗震设防或设防等级低于现行规定的房屋,尤其是保护建筑、城市生命线工程以及改建加层工程。
抗震鉴定方法分为两级。一级鉴定以宏观控制和构造鉴定为主进行综合评价,第二级鉴定以抗震验算为主,结合构造影响进行房屋抗震能力综合评价。
现场采用硬度法对楼面新增钢构件的钢材强度进行现场抽样检测,检测材料的是否为相关的牌号;利用磁粉检测的方式对焊缝主要连接节点进行焊缝质量检测;需对两侧主要连接构建的柱子的磁粉以及螺栓的连接情况进行全面检测;同时还需对插层的倾斜和沉降进行检测等;经过多角度的检测和检查,全面对钢结构的插层进行质量检测和评估。
房屋满足一级抗震鉴定的各项要求时,房屋可评为满足抗震鉴定要求,不再进行第二级鉴定;否则应由第二级抗震鉴定做出判断。
对现有房屋整体抗震能力做出评定,对不符合抗震要求的房屋,按有关技术标准提出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建议和抗震减灾对策。钢结构夹层安全检测
三、钢结构夹层安全评估检测办理中心
钢结构夹层安全检测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的强制性条文5.2.4条规定:设计要求全焊透的一、二级焊缝应采用超声波探伤进行内部缺陷的检验,其内部缺陷分级及探伤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GB 11345的规定。
钢结构工程焊缝探伤的检验等级全部为B级。具体方法是采用一种角度探头在焊缝的单面双侧进行检验,对整个焊缝截面进行探伤。母材厚度大于100mm时,应采用双面双侧检验,对接接头主要采用单面双侧检验;当受构件的几何条件限制时,可在焊缝的双面单侧采用两种角度的探头进行探伤。T型接头焊缝可按双面单侧检验,T型焊缝母材位置不要选错,有人错误的认为母材一定是厚度薄的钢板,对于对接焊缝可以这么理解,但对于T型焊缝却不一定,母材的判定取决于位置而不是厚度。
一、工程概况
某建筑物为单层门式刚架结构,基础为独立基础。为确保该建筑物安全使用,某单位 委托我单位对其可靠性鉴定。
钢结构夹层安全检测 二、检测内容、方法、仪器及依据
(一)检测内容与方法
1、资料检查
收集该建筑的相关施工资料,主要包括岩土勘察报告、设计图纸、施工日志及各种材料的检验合格证。
2、采用手工法检测钢框架焊缝焊接质量,并检查焊缝表面有无气孔、夹渣、弧坑裂纹等缺陷。
3、采用钢结构防火涂料涂层厚度测定方法检测钢构件表面涂层厚度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并检查涂层厚度是否均匀,是否存在离析、坠流等现象。
4、采用游标卡尺检测钢构件截面尺寸。
5、采用回弹法检测基础抗压强度,并检查基础混凝土是否有开裂、酥松等缺陷。
6、检查墙体、散水等围护结构是否完整,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二)检测仪器及机具
1、混凝土回弹仪(ZC3-A);
2、CTS-9003型超声波检测仪;
3、TT220数字式覆层测厚仪;
4、游标卡尺;
5、红外线测距仪(Leica Classic);
6、其他检测仪器。
(三)主要检测依据
1、结构检测所依据的规范、标准
(1)《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 23-2001);
(2)《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GB/T 11345-1989);
(3)《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1993);
(4)《建筑变形量测规程》(JGJ/T 8-1997);
(5)《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 50344-2004);
(6)《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01);
(7)委托单位提供的建筑结构鉴定委托书。
2、结构鉴定所依据的规范、标准
(1)《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
(2)《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1995);
(3)《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01);
(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
(5)《工业厂房可靠性鉴定标准》(GBJ 144-90)。
3、其余相关规范及依据
(1)《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2001);
(2)《钢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程》(CECS 24:90);
(3)《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
(4)《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程》(CECS102:2002);
(5)《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02);
(6)《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02);
(7)《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01);
(8)委托单位提供的车间建筑结构施工图纸一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