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报告危房质量等级评估检测标准
具体的抗震措施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主体部分。
对于建筑结构的主体部位来说,抗震工作要对结构布置要求提出更高的要求,其中底部的标高,进深,开间以及门洞位置的尺寸都应该符合建筑的抗震标准。另外,墙顶,配筋以及屋架和木桩等构造都应该符合标准。另外,房屋的横向和纵向稳定性都应该符合建筑标准。由于木结构建筑的主体部位比较重要,因此,相关的工作人员应该加强重视。
第二,基础部位。
如果地基的土质相对比较密实,地下水位也相对较低,这时,施工人员需要按照建筑结构的要求来对基槽进行开挖,同时还应该根据不同结构的基础形式进行砌筑。其中,毛石结构的强度以及砖体的强度都应该符合施工的要求。另外,砖基础埋入土层的部位也应该达到一定的深度,而且水泥砂浆的配置比例还需要根据具体的施工要求来进行。如果地基的土质为软土,在进行换土处理的过程中就应该采用垫层的形式。同时还应该对换土垫层进行夯实。如果建筑基础的含碱量相对较大,施工人员需要拒绝使用砖砌结构为基础。
其抗震加固原则如下:
1)多层砌体房屋的抗震加固。
要以结构的抗震鉴定结果为基础抗震鉴定是通过检查现有建筑的设计、施工质量和现状,按规定的设防要求,对结构在地震作用下的安全性进行评估。根据抗震鉴定的结果有针对性地进行加固。可选择整体加固!区段加固和构件加固。
2)在确定加固方案时。
要对结构的现状进行深入的调查,特别应查明结构是否存在局部损伤,对已有的损伤应进行专门的研究,在抗震加固时加以考虑。
如果是抗震鉴定不合格,要重点考虑结构总体功能的恢复,而不要求每个构件都恢复功能;如果是静载下出现的破坏,以各种承重墙(柱)等的加固为主。
4)在承载力和变形能力的协调中。
首先以承载力为主,侧重于利用承载力的提高来弥补变形的不足;但抗震鉴定结果仅为整体性不足时,仍以改善整体性的加固方案为主。
5)加固后的楼层综合抗震能力不应超过规定值的30%。
且不宜超过下一楼层 综合抗震能力的20%,超过时,应同时增强下一层的综合抗震能力。
6)同一楼层内。
非承重墙体和自承重墙体加固后的综合抗震能力不宜超过未加固的承重墙体的综合抗震能力,否则应加固承重墙体。
7)加固方案的选择要避免发生内力重分布形成新的薄弱部位或导致薄弱部位转移。
混凝土内部状况的检测
在实际施工中,经常会因技术和施工的疏忽造成商品混凝土内部产生疏松、空洞、施工缝等问题,所以内部状况检测可以及时提出补救措施。现行的一般采用超声测缺,根据声时、振幅、波形等超声参量的变化与结构商品混凝土的密实度、均匀性和局部缺陷的状况来判断。
①如果存在缺陷,会出现超声波收发通道上的介质不连续,声波路程变长,所以声速差异是判断缺陷的参量之一。
②第二个参量是首波幅度高低,因为各介质声阻抗显着不同,使投射的声波产生不规则散射,造成超声波的较大损失,绕达的微弱,使得首波幅度下降。
③接收中的成分的变化也是超声测缺的一个研究方向,其原因是商品混凝土组织构造的不均匀性内部缺陷,使探测脉冲在传播中发生反射、折射。
1)对已有房屋综合抗震能力进行判断。
从这一层面上看,主要包括抗震构造、承载力等方面来进行分析,不仅如此,还应该从整体和局部等不同的层面来进行分析。对现有房屋的综合抗震能力进行细致地分析和判断是现如今,我国建筑结构抗震鉴定工作的主要方式。
2)抗震鉴定工作需要从主要部位和一般部位等方面来着手分析。
无论是哪种类型的建筑结构,在对抗震性能进行判定的过程中都应该抓住主要部位,需要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对建筑结构进行分析。
对于不同地段的建筑物来说,所采用的抗震方式也不同。如果建筑地基所处的场地环境较好,可以不进行抗震鉴定工作,或者是鉴定次数可以适当地减少。对于一些地基环境不利的地区,需要将抗震鉴定工作不断加强。
4)合理性检验。 所谓的合理性检验就是在进行建筑结构抗震鉴定工作中,工作人员应该根据具体的房屋规则和程的尺寸等因素来进行。在建筑结构鉴定工作中,要根据抗震条件的不同来不断提升抗震工作的需求量。
5)对抗震鉴定工作的相关材料进行控制。
在具体的工作中,工作人员应该根据建筑结构的强度等级来选择不同的抗震材料。这种做法的主要目的就是不断提升建筑结构的整体承载力,对建筑抗震加固工作加强控制。
(1)地震烈度7度及以上地区和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由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按照《建筑抗震鉴定标准》、《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和有关抗震设计规范对校舍进行抗震鉴定,出具抗震鉴定报告,确定校舍是否需要进行抗震加固。有条件时可优先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原设计单位开展校舍的抗震鉴定工作。
(2)地震烈度6度及以下的非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由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或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按照《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等对校舍进行房屋安全鉴定,提出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根据房屋安全级别确定校舍是否需要加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