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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安全检测鉴定 , 厂房安全检测 , 厂房承重检测 , 厂房验收检测
济南市房屋结构安全检测鉴定办理 第三方机构

济南市房屋结构安全检测鉴定办理 第三方机构

房屋安全检测鉴定的内容——以砌体结构为例,检测鉴定内容如下:

一、检查多层砌体房屋的结构体系与结构布置时,应检查实际结构体系、结构布置与有效设计图纸资料符合程度以及结构变动情况:

1  房屋总高度和总层数以及高宽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的规定情况。

2  墙体平面布置对称或基本对称情况。

3 楼梯间设置在房屋尽端和转角处情况。

4  墙体布置在平面内闭合情况,存在未闭合的开口墙或开口墙端部未设置构造柱情况。

5   墙体布置沿竖向上下连续情况,横墙间距较大值满足要求和底部几层存在有抽掉墙体的大开间情况。

6  房屋有无错层。 

7 结构墙体拆改所涉及的楼层、部位情况。

8 对于进行过加固的多层砌体房屋应检查加固范围和方法以及改变了结构体系的情况。

二、砌体结构检测的内容应包括:砌筑块材强度,砌筑砂浆强度,纵横墙拉结筋配置和楼板搭接连接等构造措施,结构和构件变形,以及构造柱、圈梁布置与构造,混凝土构件强度、配筋,承重梁的截面尺寸和圈梁的高度等。

三、砌筑块材强度等级和砌筑砂浆强度的检测操作与强度评定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 50315等相关标准的规定执行。

四、砌筑块材和砌筑砂浆强度应按规定的检验批数量进行抽样检测,检验批的划分宜符合下列规定:

1、Ⅰ类砌体房屋建筑,宜将砌筑块材和砂浆强度等级相同的连续三个楼层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Ⅱ类砌体房屋建筑,宜将*1层同一强度等级的砌体墙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有地下室时也可把同一强度等级的砌体墙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其他楼层可将砌筑块材和砂浆强度等级相同的相邻两个楼层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3、Ⅲ类砌体房屋建筑,宜将每层砌筑块材和砂浆强度等级相同的砌体墙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五、多层砌体结构房屋的整体性连接构造和易引起局部倒塌的部件及连接措施,应通过图纸等资料核查和现场必要检测进行下列项目检查:

1、装配式楼(屋)盖房屋和砖拱楼(屋)盖房屋圈梁设置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规定的情况。

2、预制楼板搭接长度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规定的情况。

3、检查与检测纵横墙交接处的咬槎砌筑质量或有无设置水平拉结筋情况。

4、房屋中构造柱的设置部位与构造措施。

5、房屋中易引起局部倒塌的构件与结构构件之间的连接;其局部尺寸和连接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规定的情况。

6、墙体的砌筑质量,砌筑留槎状况及洞口砌筑质量等。

7、墙体、柱(壁柱)、梁垫尺寸。

七、砌体房屋建筑的裂缝、损伤、变形和缺陷的检查与检测,应包括裂缝、损伤和缺陷的部位、裂缝形态、宽度、深度以及变形、损伤、缺陷的程度,对较严重的裂缝、损伤和缺陷应检查和判断其形成原因。

房屋安全检测鉴定报告的相关规定:

1.鉴定报告的在线填写页应当包含房屋建筑基本信息、现场检查检测情况及主要损坏、鉴定结论和处理建议。鉴定报告的正文应当紧接处理建议另起一页开始;

2.“委托人(单位)”应当填写全称,且与签章一致,不得使用简称。联系人及其电话号码应当准确;房屋建筑名称和房屋建筑地址应当详细填写,不得使用简称;

3.“房屋属性”应当填写农村房屋、城镇房屋;

4.“房屋建筑设计用途”应当填写住宅、学校、幼儿园、办公用房、影剧院、商场、医院、体育场馆、车站、娱乐场所、工业厂房、其他等;

5.“房屋建筑实际使用性质”应当填写公共建筑、民用建筑、工业厂房;

6.“抗震设计依据”应当填写89以前规范、89规范、2001规范、2010规范、无抗震设防;

7.“结构类型”应当填写木结构、砖木结构、砖混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其他等;

8.“建筑类别”应当填写高层房屋、多层房屋、单层房屋;

9.“项目类别”应当填写日常、廉租房、简易楼、危改、平改坡、**、其他等;

10.“鉴定类型”应当填写安全性、正常使用性、性、适修性;

11.“地质情况”应当填写稳定地基区、滑坡区、崩塌区、沉陷区、地裂缝区、泥石流区、行洪区、采空区、其他等;

12.“历史状况”应当填写房屋建筑拆改情况、用途变更情况、评估与鉴定情况、维修情况等;

13.“图纸资料”应当填写有关房屋建筑的资料名称;

14.“鉴定依据”应当填写结论依据的主要鉴定标准,当依据规范、标准较多时,可在报告正文中列出;

15.“现场检查检测情况及主要损坏”、“鉴定结论”及“处理建议”的文字描述应当准确、简洁且应当与报告正文一致;

“现场检查检测情况及主要损坏”应当写明在资料核查及现场检查检测中发现的,影响鉴定结论的主要损伤及缺陷;

“鉴定结论”应当按照相应的规范、规程、标准,编写鉴定评级结论,且应当包含对鉴定结论的解释;

“处理建议”应当根据鉴定结论给出适合的建议;

16.鉴定报告正文应当做到信息完备、层次清楚、文字简练、结论准确,且包括下述七个部分:

(1)房屋建筑概况

(2)鉴定范围和内容

(3)检测鉴定的依据和设备

(4)现场检测

(5)复核计算

(6)鉴定评级

(7)鉴定结论及处理建议

发布时间:2024-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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