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钢结构安全检测鉴定单位 黑龙江省资质公司
关于钢结构厂房安全性检测鉴定的相关工程概况
该工程为单层轻钢结构形式,承重结构为门式刚架,跨度为78m(三跨),长度102m,屋面板系统采用双层彩钢下玻璃丝绵屋面,于2007年投入使用。为了解工程质量安全状况,对该轻钢厂房进行安全性评定。平面布置情况见图1所示。
2检测项目及分析
2.1 使用条件现状调查现场检查发现,吊车布置与设计图纸不符,现吊车布置为A~B轴跨度有3台5t吊车作用,B~C轴跨度有2台5t吊车作用,C~D轴跨度没有吊车作用,结构上的其余作用基本与设计一致;建筑所处环境为一般正常环境,无腐蚀介质作用;由于工程使用时间较短,也不存在维修与加固、扩建、灾害和事故的情况。地基及基础使用条件较好。
2.2 材料性能检测通过对原验收资料进行核查,钢柱、钢梁用材料力学性能、化学成分、高强度螺栓力学性能均满足设计要求。
2.3 结构和构件几何尺寸检测用钢卷尺、游标卡尺、外卡钳分别测量结构尺寸及构件的细部尺寸,用超声测厚仪检测构件腹板和系杆壁厚,结果显示结构轴线尺寸符合规范要求,部分构件尺寸检测结果见表1。
牡丹江市钢结构安全检测鉴定单位 黑龙江省资质公司2.4 结构缺陷、损伤和腐蚀检测通过观测手段对所有主要构件的有无裂纹、局部变形和锈蚀进行观查;利用漆膜测厚仪测量漆膜厚度;通过锤击方式检查螺栓是否有松动情况。通过检查发现主要构件无裂纹现象,无锈蚀现象,柱间支撑的角钢有1处局部变形,螺栓无松动的情况。根据检测的结果可以得到漆膜厚度满足规范规定要求。
2.5 构件的构造与连接检测通过游标卡尺、钢卷尺及超声测厚仪测得的尺寸数据对钢结构杆件长细比、宽厚比验算,基本符合要求;利用超声波探伤仪对连接焊缝进行超声无损检测;通过外观检查外漏丝扣的数量对高强度螺栓连接质量进行检验,高强度螺栓外漏丝扣数量满足要求。
对接焊缝外观质量较好,满足文献1关于二级焊缝的外观质量标准。超声波探伤结果表明,抽测的大部分焊缝质量按行业标准评级为Ⅱ、Ⅲ级,满足二级焊缝要求。
2.6 结构整体性经过对结构的整体检查发现,屋面隅撑布置存在和设计不符、主梁有1处缺少隅撑、1处板缝拼接位置缝隙过大、天窗部分没有设置隅撑和系杆等问题。
2.7 非承重维护结构构造连接经过对非承重围护结构的构造连接检查,构造合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要求;连接方式正确、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要求;构件选型及布置合理对主体结构的安全没有不利的影响。
2.8 设计复核根据结构和构造的实际受力状态,利用PKPM进行建模,按照国家现行规范进行极限承载力条件校核。校核结果如下:
①钢柱H600×250×7.32×9.67翼缘宽厚比超限,计算值12.548,容许值12.380。钢梁H750~450×200×5.6×9.67及H450~750×200×5.6×9.67梁高厚比超限,计算值103.689,容许值56.452。
②吊车梁(DCL-1):吊车梁截面H400×6×310×12×240×8,吊车梁跨度6m。设三台5T中级制吊车,Lk=22.5m。经复核吊车梁上翼缘自由外伸宽度与其厚度的比值超限(Bf/Tf=12.667>[Bf/Tf]=12.380),下翼缘*大应力超限(σM=338.220>[σM]=310),吊车梁跨度与竖向挠度之比超限(L/F=609.851<[L/F]=1000)。
③吊车梁(DCL-3):吊车梁截面H750×6×290×14×200×10,吊车梁跨度6m。设一台16T中级制吊车+一台5T中级制吊车,Lk=22.5m。经复核吊车梁强度、稳定性、挠度及构造措施等均满足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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