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建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房屋安全检测鉴定 , 厂房安全检测 , 厂房承重检测 , 厂房验收检测
南昌市旧房屋安全检测鉴定办理单位

 危房鉴定是住房和城乡JSJ的工作职能,一是房屋居住人认为房屋有危险申请鉴定;二是住房和城乡JSJ发现房屋存在危险隐患,依照职权组织进行鉴定。开发商无权进行鉴定。危房鉴定是保障住房安全,与房屋征收不是一回事。房屋征收需要发布征收公告和决定,确认征收范围,补偿标准,与是否危房无关。

1)受理委托:根据委托人要求,确定房屋危险性鉴定内容和范围; 

(2)初始调查:收集调查和分析房屋原始资料,并进行现场查勘;

(3)检测调查:对房屋现状进行现场检测,必要时,采用仪器测试和结构验算; 

(4)鉴定评级:对调查、查勘、检测、验算的数据资料进行全面分析,综合评定,确定其危险等级; 

(5)处理建议:对被鉴定的房屋,应提出原则性的处理建议; 

(6)出具报告:报告式样应符合有关规定

危房改造检测鉴定中心——综合评定原则

1房屋危险性鉴定应以整幢房屋的地基基础、结构构件危险程度的严重性鉴定为基础,结合历史状态、环境影响以及发展趋势,全面分析,综合判断。

2在地基基础或结构构件发生危险的判断上,应考虑它们的危险是孤立的还是相关的。当构件的危险是孤立的时,则不构成结构系统的危险;当构件的危险是相关的时,则应联系结构的危险性判定其范围。

3全面分析、综合判断时,应考虑下列因素:

3.1 各构件的破损程度;

3.2 破损构件在整幢房屋中的地位;

3.3 破损构件在整幢房屋所占的数量和比例;

3.4 结构整体周围环境的影响;

3.5 有损结构的人为因素和危险状况;

3.6 结构破损后的可修复性;

3.7 破损构件带来的经济损失。

发布时间:2024-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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